本报记者 徐文智
近日,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。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,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,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。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,国家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,保健食品应依法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。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批准,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,还应当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。
保健食品的标签、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,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“蓝帽子”标志和注册号(或备案号),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、适宜人群、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,并按标签、说明书的要求食用,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。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。
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。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。消费者可通过超市、药店、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,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。
网上选购保健食品,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,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。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、朋友群、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。
【编辑:刘阳禾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