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讯 5月5日,微博用户林鹏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,五一假期在去往贵州旅游途中,在务遵高速公路遭小鹏G9试驾车恶意“逼停”,车主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。警方随后联系到试驾车驾驶者,对方表示自己是小鹏汽车销售,道歉的同时解释道:“无意逼停,只是尝试开启NGP(领航辅助驾驶)失败后导致慢速,并希望得到林鹏程的谅解。”后续试驾车驾驶者因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,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、罚款50元的处罚。
林鹏程还原事件经过:
根据林鹏程的描述,车牌为贵CD628**的小鹏G9试驾车于5月1日19:05:51从其右侧驶来,不断双闪前车感到非常暴躁。
19:06:48从走应急车道驶入快车道,前方无车情况下,突然“逼停”林鹏程。
林鹏程所提供的车载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,由于小鹏G9试驾车连续踩下刹车,林鹏程所驾驶的车辆时速从116km/h降至13km/h,几乎被“逼停”。
19:07确认恶意,林鹏程拨打110,说明情况并请求警方联系对方马上停止危险驾驶行为。110转接当地高速交警,交警说无法取得联系,让我从最近高速出口驶离,他们在高速路口等待。
19:08:25 持续了接近2分钟的恶意“逼停”,加速离去,后续多次不打灯变道。
19:13:37 林鹏程下高速向警方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,警方回放录像确认车牌与事实。再次尝试联系车主但提示空号。
20:49 交警致电说找到当事车主,对方希望给林鹏程电话道歉,并提醒如遭到对方威胁可及时告知。
20:43 对方来电,表示自己是小鹏销售,对今天的事情感到非常后悔与抱歉,由于试驾者对车不熟悉,无意“逼停”我,只是尝试开启 NGP 失败后导致慢速,希望得到林鹏程的谅解。
20:51 交警再次致电,询问沟通结果。林鹏程提出对这个行为进行依法处罚的要求。
5月2日09:25,交警通过微信与电话,告知我处理的结果,对方以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,被处以驾驶证记3分、罚款50元的处罚。
林鹏程表示之所以在微博发帖爆料有两个目的:
一,遇到恶意别车,尊重生命价值,不要开斗气车,建议第一时间报警,报车牌让警方联系对方停止恶意行为。
二,同时向官方正式投诉,并请回应其个人诉求:
1,请小鹏汽车公布当事车辆事发行车记录仪全程录像,还原后车视角,不要让我一家之言。我无法理解这个恶意从哪里产生,我平稳行驶在快车道压着限速跑,对车不让,却来“逼停”我???如果是品牌仇恨,请小鹏重新审视你们企业文化。
2,反复观看录像后,我可以确定对方在说谎:别想甩锅给试驾者,驾驶人就是你本人。录像中可见驾驶行为非常暴躁,多大的概率会有试驾者怀着一颗路怒的心全程危险驾驶?我向多个品牌销售请教,得到回应是:出现危险驾驶行为统一都会要求立即靠边停车停止试驾,什么样的销售会容忍试驾者全程都在激烈驾驶?
3,我接受交警对你们员工的处罚结果,但我不接受你们对员工没有任何处罚。我非常愤怒这个置我与家人于生命危险的行为,被“逼停”后假如后方车辆不减速直接撞上来,后果不堪设想。希望你们意识到这个行为非常恶劣,我能在这里发帖控诉,一切建立在万幸事故没有发生的前提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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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秦庆宝